各二级学院:

根据教务实训处发放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特做如下补充通知。

1.认真做好实训室使用记录填写工作。要求每个实训室均要放置使用记录,每个任课教师均要认真填写,每月课时统计要提交实训室使用记录,检查合格后方计算课时量,否则不予计算。

2.认真做好综合实训管理工作。各专业综合实训项目结束后,要及时联系教务实训处填报综合实训成绩,并将综合实训方案和总结等材料一并上交存档,作为计算课时的主要依据。

3.各专业在提交实训室建设方案和设备购买方案时,均需提交申请报告,并做好论证工作,提交论证报告。

4.请于本周日(3月22日)之前,务必提交实训室需挂牌和上墙的文化、制度等材料。

5.请通知到每位在实训室上课的教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务实训处

一五年三月十九日